芒康县开展对低保户核查调整的“阳光行动”
2014-07-30 09:44
来源:昌都地委外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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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芒康县各驻村工作队针对农村低保调整这项群众关心的热点工作,多渠道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按照“整体规范、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立说立行,立行立改,不断提高农村低保的施保水平。
驻村工作队组织村“两委”干部组成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低保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村民小组明确一名村党支部委员为责任人。召开了村“两委”班子专题会议,要求各村民小组包片干部要充分宣传低保调整政策及工作程序,做好本村低保户调整前期舆论工作。
在充分宣传的基础上,召开村两委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新增人员、调整人员及清理人员。对不符合上级政策(如村组干部)、经济条件较好已脱贫家庭、已外迁长年不在本村(居)住家庭等直接列入清理名单;对已是低保户但因病因灾贫困加剧的调整至较高低保档次;对群众没有异议、确有特殊困难情况的低保家庭,继续保留为低保对象;对家庭因病因灾因学致贫但未享受低保的列入新增低保名单。
村“两委”会议确定初步名单后,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对新增人员名单、调整人员名单及清理人员名单进行当场公示,对经济条件模糊或较边缘新增人员现场讨论调整,公开进行表决;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全程参与,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当场公示;群众大会后,最终确定低保户名单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呈报上级审批。
驻村工作队通过以上措施,不断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严把“入口”,畅通“出口”,把那些真正符合条件,确需帮助的对象纳进来,把不符合条件或已脱贫返富的对象清理出去,经过调整,清理已搬迁到外地长期不在本地居住的有84人,清理村组干部享受低保24人,将原来一户家庭拥有2到6个低保名额的决定只保留1个名额,按照家庭贫困状况重新对各家庭低保类型进行调整的有96人,新增低保260人,此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