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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实践特色 做好九项工作 实施救助帮扶

2014-03-26 15:41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点击:0

类乌齐县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注重突出实践特色,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九项工作,大力实施救助、帮扶工作,切实把“人民群众得实惠”落到实处。

一是城镇低保工作。认真做好建立和完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全县城镇低保户79户共186人,均能按月领取低保金。上半年以来,共发放低保金263142元。

二是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根据自治区和地区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本县人均收入800元以下的特困户发放救助证,并结合实际逐年加以调整充实。按照“增人不增钱”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两次调整,对不符合享受救助的人及时清退,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实行三级公示制度,严格把关,有效保障了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和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坚强保障。上半年以来,已对900户4126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066196元。

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对全县特困群众和未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的、无生活来源的、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老年人和孤儿、无劳动能力的孤残人等实施医疗救助,彻底解决了他们看病难和看不起病的状况。上半年以来,共对34人进行了医疗救助,支付医疗救助金115501元。

四是教育救助工作。对城镇低保家庭和特困群众家庭的子女、在校生考入区内外大中专院校的学生,根据实际困难和考入院校的不同,给予一次性1000-4000元的救助。今年以来,共救助各类学生21人,发放救助金8.6万元,解决了城镇低保家庭和特困群众家庭子女上不起学的困难。

五是农牧区特困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县委、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农牧区特困群众住房难问题。通过建立和完善了住房救助制度,对无钱建房的特困群众,采取组织动员群众、社会力量捐料、政府给予部分救助等方式,解决了农牧区特困群众住房难和建不起房的问题。

六是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全县有五保供养对象共406人,其中包括106名孤儿。县委、县府高度重视农牧区五保供养问题,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多方筹集资金,在类乌齐镇修建了1所敬老院,在县城所在地桑多镇修建了1所敬老院和福利院。截止目前,县城敬老院、福利院已入住五保户和孤寡残疾人23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40人,其余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也能按时领到供养款。今年上半年,共发放五保供养款365400元。

七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由于类乌齐县自然灾害频繁、群众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低,救灾救济工作是全县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截止目前,为全县受灾户发放临时救助金39546元,为全县900困难户春荒期间缺口粮户4126人,解决口粮260870斤,价值达30万元。

八是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为牢固树立拥军优属新意识,使驻军与当地群众能够相互尊重、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齐心协力、建立军民鱼水情,认真组织“三大”节日期间拥军优属活动。县委领导亲自带队,前往驻地,慰问驻军部队官兵,赠送慰问金2万元;采取走访优抚对象,慰问烈军属和在乡退伍军人等形式,为全县优抚对象赠送慰问金3万余元;为5户困难优抚对象提供了救助,发放救济金共计6300元;根据本人特长和工作岗位需要,安排到合适的岗位,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实行自谋职业或回乡参加生产劳动,并发放安家补助金3000元。

九是残联和老龄工作。结合本县实际,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向敬老院和特困残疾人进行走访慰问,送去党的关怀和慰问金。认真开展基层调研,掌握全县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和分布情况。全县各类残疾人共计1369人,其中,农牧民残疾人1288人、城镇21人;今年对全县残病人员和需做唇鄂裂修补术的残疾人进行了走访,为27名唇鄂裂残疾人填报了手术修补申请手续、为5名肢残人员争取了政府救助,发放了轮椅;认真对全县寿星老人进行了填报老年人寿星证工作,发放寿星老人补助金共计156100元;加大了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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