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6 16:26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点击:0
1961年5月13日,经中央批准,帕巴拉·格列朗杰任昌都专员公署专员。
1976年5月13日,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革委会批准,决定撤销“文化大革命”时建立的办、组,恢复和组建昌都地委办公室、地区革委会办公室、统战部、民政局、粮食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