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6 16:35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鉴于西藏经济发展水平低于全国乃至低于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中央决定对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加大扶持力度。1980年至1984年,中央先后两次召开西藏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问题。
1980年4月,中共中央批转了《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纪要》明确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西藏自治区的中心任务和奋斗目标是:以“藏族干部和藏族人民为主,加强各族干部和各族人民的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西藏实际情况出发,千方百计地医治林彪、‘四人帮’造成的创伤,发展国民经济,提高各族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建设边疆,巩固国防,有计划、有步骤地使西藏兴旺发达、繁荣富裕起来。”为保证这一任务和奋斗目标的实施,中央特别强调从西藏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方针政策,对中央和中央各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制度,发往全国的文件、指示规定,凡是不适合西藏实际情况的,西藏党政领导机关可以不执行或变通执行。但重要的问题要事先请示,一般的问题要事后报告。中央指示西藏自治区党委,认真总结过去的工作,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重新审订全区经济建设规划,在发展农牧业生产、对外贸易、经济管理体制、自留地、自留畜、家庭副业等一系列政策问题上,纠正各种“左”的偏差,让群众休养生息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在落实党的农牧业、财贸、文教、民族、宗教、统战等各项政策上,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抓紧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力争在短期内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
1980年5月下旬,胡耀邦、万里同志率领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到西藏视察指导工作,帮助西藏落实座谈会精神。
第一次西藏工作会议之后,中央根据西藏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的经济情况,加大了西藏的援助,并相应制订了对于西藏的各种优惠政策。
如年均定额补助增加到4.96亿元,各种专项拨款0.9亿元,基本建设投资2.622亿元。
又如国家在西藏实行“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对农牧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免征一切税收;同时,西藏实行比其他地区更为优惠的对外开放政策,外贸出口享受全部外汇留成,允许西藏在内地转销一般性进口商品等。
中央的援助和特殊政策,使西藏出现了一批前所未有的现代工业和交通设施,为现代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